药店转让是否合法?


药店转让是否合法需要分情况来看。首先,药店作为一个市场经营主体,其本身包含了诸多要素,比如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等行政许可资质以及店铺的实体资产等。 从实体资产转让方面来说,这是合法的。药店的房屋、设备、存货等有形资产,就跟我们平常买卖物品一样,只要转让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签订相关的转让合同,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资产的交接和款项的支付,这种转让行为是受到《民法典》合同编保护的。《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然而,药品经营许可证等行政许可资质是不允许转让的。根据《药品管理法》第八十二条规定,伪造、变造、出租、出借、非法买卖许可证或者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上十五倍以下的罚款,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或者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对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十年内禁止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并可以由公安机关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的拘留;违法所得不足十万元的,按十万元计算。这是因为药品经营涉及到公众的生命健康安全,药品监管部门对药店的经营资格有严格的审查和监管要求,只有符合条件的企业或个人才能获得药品经营许可。如果允许随意转让许可资质,就无法保证药店的经营质量和药品安全,会给公众健康带来潜在威胁。所以,药店转让时,受让方必须重新向药品监管部门申请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过审核符合条件后才能合法经营药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