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予过户的房产是否会被执行?
我把一套房产赠予过户给别人了,但是现在我自己有债务问题,债权人说要执行这套赠予过户的房产。我不太清楚这种已经赠予过户的房产还会不会被执行,想了解一下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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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赠予过户的房产是否会被执行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要明确“执行”的概念。执行通常是指法院根据已经生效的法律文书,强制债务人履行义务的行为。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债务人的财产。 对于赠予过户的房产,如果赠予行为是合法有效的,且不存在恶意逃避债务等情形,一般情况下不会被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一旦赠与完成过户,房产的所有权就转移给了受赠人,从法律上来说,这套房产就不再属于赠与人的财产,所以法院通常不会执行这套房产来偿还赠与人的债务。 然而,如果赠予行为存在恶意逃避债务的情况,债权人是有权请求法院撤销该赠予行为的。依据《民法典》中债权人撤销权的相关规定,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也就是说,如果赠与人在明知自己有债务需要偿还的情况下,为了躲避债务而将房产赠予他人,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赠与,撤销后该房产仍属于赠与人的财产,法院就可以依法对其进行执行。 另外,如果在赠予房产时,赠与人与受赠人之间存在附义务的赠与,而受赠人没有履行相应的义务,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债权人也可能通过法律途径来处理该房产。总之,赠予过户的房产是否会被执行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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