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房子公证谁的名字就必须过户给谁吗?

我家有套房子做了公证,写的是我亲戚的名字。现在家里人有点后悔,不想过户给他了。我就想问问,是不是房子公证写了谁的名字,就一定得过户给这个人啊,有没有办法可以改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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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公证过户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房子公证后是否必须过户给公证书上名字的人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下房屋公证和过户的概念。房屋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与房产有关的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过户则是指通过转让、买卖、赠予、继承遗产等方式获得房产后,到房屋权属登记中心办理的房屋产权变更手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如果房子的公证是基于有效的合同,比如赠与合同、买卖合同等,并且合同中明确约定了房屋要过户给特定的人,那么从法律层面来讲,双方都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一般情况下,公证具有较强的证明力,意味着双方对合同内容的认可和同意遵守。 不过,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使得不一定必须过户。比如,若存在法定的可撤销情形。依据《民法典》,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时,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当出现这些法定情形,赠与人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后,就无需再将房屋过户给公证书上的那个人。 此外,如果公证书存在错误,比如是基于欺诈、胁迫等手段做出的,当事人可以通过法定程序申请撤销该公证。经过法定程序撤销公证后,也就不存在必须按照公证书内容过户的问题了。所以,房子公证写了谁的名字不一定就必须过户给谁,要结合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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