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后买房只写一方名字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最近打算和伴侣婚后买房,我比较在意房产归属问题。我们没有做过财产约定,就想知道如果买房只写一方名字,在法律上到底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以后要是有变故这房子怎么算,想了解这方面的详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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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后买房只写一方名字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在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如果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按照法律规定,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这里的财产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等,婚后共同购买房产当然也在此列。这是因为在婚姻关系中,夫妻共同生活,收入等财产大多混同,共同为家庭积累财富,所以即使房产只登记在一方名下,本质也是夫妻共同努力的结果。 其次,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这种情况下,按照双方父母的出资比例来确定各自享有的房产份额,也是对双方家庭出资的合理认定。 不过,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法律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这体现了对出资方父母意愿的尊重,其出资明确是给自家子女的,并非对夫妻双方的赠与。 总之,婚后买房只写一方名字,大部分情况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在有特殊出资情况或双方有明确约定时,房产归属会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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