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是否属于行政合同?
我租了套房子,签了合同。但我不太清楚这房屋租赁合同算不算是行政合同。我就想知道从法律角度看,它到底是不是行政合同 呢,这关系到我在合同里的一些权益和责任。
张凯执业律师
已帮助 867 人解决法律问题
要判断房屋租赁合同是否为行政合同,我们首先得弄清楚行政合同的概念。行政合同也叫行政契约,它是行政机关为了实现行政管理目标,与相对人之间经过协商一致所达成的协议。行政合同有几个明显的特征,比如合同的一方主体必定是行政机关;签订合同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实现行政管理职能,具有公益性;合同双方的地位并非完全平等,行政机关享有一定的行政优益权,例如在特定情况下可以单方面变更或解除合同等。
而房屋租赁合同通常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的协议。它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满足当事人在房屋使用方面的需求,实现财产的租赁收益,属于典型的民事合同。
依据我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规定,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这明确表明了房屋租赁合同的民事属性,其核心是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交易关系,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是基于意思自治原则协商确定的,双方地位平等,不存在一方基于行政职权对另一方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所以,一般情况下,房屋租赁合同不属于行政合同,而是民事合同。它受民事法律规范的调整,当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纠纷时,当事人主要依据《民法典》等民事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