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是否取消了?
我之前和房东签了房屋租赁合同,现在房东突然说合同取消了,我不太明白他有没有这个权利。我还想继续租这个房子,不知道从法律上来说,这份合同到底还有没有效,想了解下在什么情况下房屋租赁合同会被取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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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一般不会随意取消,要判断其是否取消需要看具体情况。房屋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和承租人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的一种协议,双方都需要按照合同的约定来履行自己的义务。 从法律层面来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规定,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只要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且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同就是有效的,双方都要受到合同的约束。 通常有以下几种情况可能导致房屋租赁合同取消。一是双方协商一致。如果出租人和承租人都同意取消合同,那么合同可以取消。就像两个人一起做一件事,后来都觉得不做了,达成一致意见,事情就可以停止。二是出现法定解除情形。比如,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假如房屋因地震等自然灾害严重受损无法居住,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双方都有权解除合同。再如,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擅自转租,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还有,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另一方也可以解除合同。比如承租人长期拖欠租金,经房东多次催告仍不支付,房东就有权利解除合同。 如果没有出现上述情况,一方擅自取消合同,就属于违约行为。违约方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可能包括赔偿对方的损失等。所以,要确定房屋租赁合同是否取消,要结合具体情况判断是否符合法定或约定的解除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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