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租赁合同为何会被取消?


在法律上,租赁合同的取消也就是合同的解除,分为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两种情况。 约定解除,指的是在签订租赁合同时,双方当事人就已经在合同里明确约定了在某些特定情形下,一方或双方有权解除合同。一旦这些约定的情形出现,那么按照合同约定,就可以取消租赁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也就是说,双方关于解除合同的约定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就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法定解除,则是由法律直接规定在某些情形下,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一条规定,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比如在广州的租赁合同中,如果承租人擅自改变房屋用途,对房屋造成了损害,那么出租人就有权依法解除合同。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二条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另外,第七百二十九条规定,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如果租赁房屋因不可抗力因素(如自然灾害等)受损无法继续使用,承租人也能依法解除合同。 若你在广州的租赁合同被取消,你需要先查看合同中是否有关于解除合同的约定条款,同时判断是否符合法定解除的情形。若认为取消合同的行为不合法,损害了自己的权益,你可以与对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比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