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住房是否需要进行评估?
我家这边要进行拆迁了,但是拆迁方好像没说要对住房进行评估的事,我就想问问,按照法律规定,拆迁住房的时候是不是必须要进行评估啊?我担心不评估会让我家的权益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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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拆迁住房的过程中,通常是需要进行评估的。房屋评估是指专业的评估机构根据相关规定和方法,对被拆迁房屋的价值进行估算。这一过程非常重要,它能为拆迁补偿提供合理的依据,保障拆迁双方的合法权益。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这就明确了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拆迁时,要以评估结果来确定房屋价值并给予补偿。 另外,该条例第二十条规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房屋征收评估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这保障了评估机构的选定过程公平公正,以及评估工作的独立性。 对于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虽然没有专门统一的法律规定评估,但在实践中,也通常会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评估的相关做法,以合理确定房屋价值。评估能够让被拆迁人清楚自己房屋的价值,避免拆迁方给予不合理的补偿,同时也能让拆迁方有一个合理的补偿标准,保证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所以,拆迁住房一般是需要评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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