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合同中让别人住算违约吗?
我租了套房子,签了租房合同,现在我朋友来这边工作,想让他住我这房子里一段时间。我有点担心这样会不会违反租房合同,所以想问问在租房合同里,让别人住进来算不算违约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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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租房合同中让别人住是否违约,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转租”这个概念。转租就是承租人把租来的房屋再租给别人。在法律上,对于转租有明确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也就是说,如果在租房合同里,你和房东约定好了不能转租或者不能让他人居住,而你没有经过房东同意就让别人住进来,这就很可能构成违约了。房东有权按照合同约定要求你承担违约责任,比如让你支付违约金,甚至可能解除和你的租房合同。 不过,如果合同里没有相关禁止性约定,或者虽然没有明确说但按照一般的租赁习惯,在不影响房屋使用和不增加房东额外负担的情况下,让朋友短期居住通常不算违约。比如朋友只是来借住几天,对房屋没有造成损害,也没有给房东带来其他不利影响。但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最好还是提前和房东打个招呼,让房东知道情况。这样既能体现你的诚信,也能避免后续可能出现的纠纷。如果房东同意了,那就可以让朋友安心住了;要是房东不同意,你就得按照房东的要求来处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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