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国药控股第一年没有公积金合法吗?

我入职了国药控股,发现第一年没有公积金。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我很在意公积金后续能给我带来的住房保障等福利,所以想问问公司这样做合不合法,我该怎么维护自己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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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积金缴纳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公积金,也就是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它就像是一个专门为职工住房问题设立的“小金库”,职工和单位都要按一定比例往里面存钱,等职工有购房、租房等住房相关需求时就可以使用。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这意味着,只要职工入职了,单位就有义务为其缴纳公积金,并没有可以延迟缴纳的说法。 所以,国药控股第一年不给员工缴纳公积金的做法很可能是不合法的。如果遇到这种情况,员工可以先和单位进行友好沟通,向单位说明法律规定,要求单位补缴公积金。如果沟通没有效果,员工可以向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投诉举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权责令单位限期办理,如果单位逾期不办理,会被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若单位逾期仍不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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