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半年才交社保是否合法?
我入职一家公司半年了,公司最近才开始给我交社保。我想知道,从法律角度来说,公司这种入职半年才交社保的做法合法吗?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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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入职半年才交社保这种情况通常是不合法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这里的“用工之日”,就是指劳动者实际开始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的日期。也就是说,公司在你入职后的三十天内,就有义务为你办理社保登记并缴纳社保。 公司入职半年才交社保,明显违反了上述法律规定。这种行为会给劳动者带来诸多不利影响。比如,在这半年期间,如果劳动者生病需要就医,就无法享受医保报销待遇,所有的医疗费用都得自己承担;在遭遇工伤时,也不能通过工伤保险获得相应的赔偿。 如果遇到公司入职半年才交社保的情况,劳动者可以先和公司进行友好协商,要求公司及时补缴之前未缴纳的社保。如果协商不成,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反映,由这些部门责令公司限期改正。此外,劳动者还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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