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一个月后交五险一金是否合法?
我刚入职一家公司,公司说要入职一个月后才给交五险一金。我不太懂这方面的规定,想知道这样做合不合法呀?这会不会影响我的权益呢?我应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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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入职一个月后交五险一金是否合法这个问题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五险一金”的概念。“五险”指的是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这些保险为我们在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等方面提供保障。“一金”则是住房公积金,能帮助我们解决住房相关的资金需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这意味着,从员工入职的那一天开始,用人单位就有义务在三十天内为员工办理社保登记并缴纳社保费用。所以,严格来讲,入职一个月后交五险一金可能并不完全符合法律规定,因为“一个月后”有可能超过了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这个期限。 再看住房公积金方面,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也就是说,对于住房公积金,用人单位同样需要在员工入职30日内办理相关缴存登记手续。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按照规定及时为员工缴纳五险一金,员工的合法权益可能会受到损害。例如,在未缴纳社保期间,如果员工生病就医,就无法享受医疗保险的报销待遇;发生工伤时,也不能获得工伤保险的赔偿。员工可以先与用人单位进行沟通协商,要求其按照法律规定及时补缴。若协商不成,员工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或者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进行投诉举报,也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反映情况,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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