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半年以上才交社保合法吗?
我入职一家公司,公司说入职半年以上才给交社保。我担心这样对自己权益有影响,想知道公司这种做法合不合法,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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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入职半年以上才交社保这种做法通常是不合法的。 从法律概念上来说,社会保险是国家为了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用人单位为员工缴纳社保是其法定义务,这是基于劳动关系而产生的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也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有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义务。 也就是说,自员工入职的那一刻起,用人单位就有责任在三十天内为员工办理社保登记并缴纳社保费用,而不是等入职半年以上才交。如果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为员工缴纳社保,员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要求其补缴社保。若协商不成,员工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在维护自身权益的过程中,员工要注意收集能够证明自己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工作证等,以便更好地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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