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在职业病人诊断、保障义务方面有哪些责任?


在我国,为了切实保障职业病患者的合法权益,法律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在职业病人诊断、保障义务方面的一系列责任。以下将详细阐述这些责任以及相应的法律依据。 首先,在职业病诊断方面,用人单位负有协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如实提供职业病诊断、鉴定所需的劳动者职业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资料。这意味着,当劳动者进行职业病诊断时,用人单位必须积极配合,及时、准确地提供相关资料,不能隐瞒或虚报。因为这些资料对于准确诊断职业病至关重要,只有依据真实的职业史和危害接触史等,医生才能做出科学的判断。 同时,若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提供上述资料,职业病诊断、鉴定机构可以结合劳动者的临床表现、辅助检查结果和劳动者的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并参考劳动者的自述、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提供的日常监督检查信息等,作出职业病诊断、鉴定结论。这是为了防止用人单位不配合导致劳动者无法进行诊断,但用人单位不配合的行为仍然是违反法律规定的。 其次,在保障义务方面,用人单位需要承担职业健康监护的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的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通过定期的职业健康检查,可以早期发现职业病隐患,及时采取措施保护劳动者的健康。 一旦劳动者被诊断为职业病,用人单位应当保障其享受国家规定的职业病待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如果用人单位已经依法为劳动者缴纳了工伤保险,那么劳动者可以按照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获得相应的赔偿。若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然后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依照法律规定向用人单位追偿。 此外,用人单位还需要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人,应当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这是为了避免职业病病人继续在有害环境中工作,加重病情。同时,用人单位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排职业病病人进行治疗、康复和定期检查。 如果用人单位违反上述规定,将面临相应的法律后果。《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及时、如实向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申报产生职业病危害的项目的;未实施由专人负责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或者监测系统不能正常监测的等行为,由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而对于未按照规定组织职业健康检查、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或者未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劳动者等严重违法行为,将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或者提请有关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关闭。 综上所述,用人单位在职业病人诊断、保障义务方面有着明确且重要的法律责任。这些责任的设定是为了平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利益关系,确保劳动者在遭受职业病危害时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诊断和保障,同时也促使用人单位重视职业病防治工作,营造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