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正一年后才交五险一金是否合法?
我入职公司时,公司说转正后才给交五险一金,我转正都一年了,公司才开始给我交。我想知道公司这种转正一年后才交五险一金的做法合法吗?我该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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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五险一金”的概念。“五险”指的是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这是国家强制用人单位为员工缴纳的社会保险;“一金”指的是住房公积金,它也是员工应享有的福利保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同时,《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从上述法律规定可以看出,用人单位在员工入职后三十日内就有义务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而不是等转正后才开始缴纳。所以,公司转正一年后才交五险一金的做法是不合法的。 如果你遇到了这种情况,可以先与公司进行协商,要求公司补缴之前未缴纳的五险一金。如果协商不成,你可以向当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投诉,由这些部门责令公司限期改正。此外,你还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等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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