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干满一年才给交公积金,这正常吗?
我入职一家公司,公司说要干满一年才给交公积金。我不太懂这方面的规定,想知道这样做合不合理,公司有没有义务一入职就给员工交公积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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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角度来讲,公司干满一年才给交公积金这种做法是不正常且不合法的。 公积金,也就是住房公积金,它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法律规定的重要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具有强制性、互助性、保障性。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这就明确了,公司有义务在员工入职30日内为其办理公积金缴存登记。所以,公司以员工工作满一年才缴纳公积金的做法,明显违反了该条例的规定。 如果遇到这种情况,员工可以向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投诉举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责令单位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这样可以维护员工享受公积金福利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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