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自己要求不交五险是否可行?
我是个小老板,有员工跟我说想自己交社保,让我把交五险的钱折成现金给他,我有点担心这样做会不会有问题。我想了解下,员工自己要求不交五险,从法律上来说到底行不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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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层面来看,员工自己要求不交五险是不可行的。 五险,也就是我们常说的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它是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建立并实施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目的是为了保障劳动者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这意味着,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法定义务,具有强制性,不能由双方当事人自由协商排除。即使员工主动提出放弃缴纳五险,与用人单位签订了相关的协议,这样的协议也是无效的。因为这种协议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不具有法律效力。 如果用人单位不按照规定为员工缴纳五险,将会面临一系列的法律风险。比如,可能会被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此外,如果员工在未缴纳五险期间发生了工伤、患病等情况,用人单位可能需要承担原本应由社保基金支付的费用,这会给用人单位带来较大的经济负担。 所以,为了避免法律风险,用人单位应该严格按照法律规定,为员工缴纳五险,不能因为员工的要求而不履行自己的法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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