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当月公司不给上社保合理吗?
我刚入职一家公司,发现公司说入职当月不给上社保,要从下个月开始才上。我不太懂这合不合理,毕竟我入职这个月也在为公司工作呀。我想知道公司这样做在法律上到底行不行,我该怎么维护自己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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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入职当月公司不给上社保通常是不合理且不合法的。我们先来了解一下“社保”这个概念,社保也就是社会保险,它是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建立的社会保险基金,用于保障劳动者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它包含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这几个重要部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这里的“用工之日”,指的就是员工开始为公司提供劳动的那一天,也就是说,从员工入职开始,公司就有义务为员工办理社保登记并缴纳社保费用。 公司以入职当月不给上社保的做法,违反了上述法律规定。对于劳动者来说,入职当月的社保权益同样需要得到保障。例如在当月可能会发生一些意外情况需要用到医疗保险,如果公司没有及时缴纳社保,劳动者就无法享受相应的医保待遇,这会给劳动者带来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如果遇到公司入职当月不给上社保的情况,劳动者可以先与公司进行友好协商,提醒公司及时为自己办理社保登记和缴纳费用。如果协商不成,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或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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