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物业已经撤走还催物业费合理吗?

我小区之前的物业已经撤走了,但是最近他们又来催要之前的物业费。我不太明白,他们都已经不在这服务了,怎么还能来要钱呢?想问问这种情况从法律角度来说合理吗,我有没有义务交这笔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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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物业收费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物业已经撤走还催物业费是否合理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从多个方面进行分析。 首先,我们要明确物业服务合同的概念。物业服务合同是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签订的,约定了物业服务企业为业主提供服务,业主支付物业费的协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九条规定,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人订立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以及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人订立的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也就是说,在合同有效期内,物业按照合同约定提供了服务,业主就有义务支付相应的物业费。 当物业撤走后还催要物业费,关键在于判断物业在服务期间是否履行了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果物业在服务期间按照合同要求,提供了诸如环境卫生打扫、安保巡逻、设施设备维护等服务,那么业主就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物业费。即便物业已经撤走,其基于之前履行的服务,有权催要未支付的费用。例如,物业在撤离前的一个月,正常进行了垃圾清理、小区安保等工作,业主就不能以物业即将撤走为由拒交该月的物业费。 然而,如果物业在服务期间没有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存在服务不到位的情况,业主则可以根据具体情况主张减少物业费或者不支付相应费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二条规定,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如果物业没有做到这些,比如长期不清理小区垃圾导致环境脏乱差,或者安保措施不到位导致小区多次发生盗窃事件,业主可以收集相关证据,要求物业承担违约责任,相应地减少物业费的支付。 此外,如果物业撤走后,没有按照规定进行交接,给业主造成了损失,业主还可以要求物业赔偿损失。同时,如果物业在催要物业费的过程中,采取了不合理甚至违法的手段,如暴力威胁、骚扰业主等,业主可以向相关部门投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总之,物业已经撤走还催物业费是否合理,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业主应当根据物业的服务情况,依法支付或者拒绝支付相应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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