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医疗期结束后不回来上班,算严重违纪吗?
我之前受了工伤,现在工伤医疗期已经结束了。但我因为一些个人原因,暂时不太想回去上班。我想知道这种情况在法律上算不算严重违纪啊?公司会不会因为这个就开除我呢?我特别担心会失去工作,想了解一下具体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展开


工伤医疗期结束后不回来上班是否算严重违纪,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如果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中明确规定,工伤医疗期结束后无正当理由不按时返岗属于严重违纪行为,那么这种情况下不回来上班就可能被认定为严重违纪 。 然而,工伤员工有其特殊性,法律对他们的权益有特别保护。对于一至六级工伤员工,除非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得单方面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五至六级工伤员工严重违纪除外)。对于七至十级工伤员工,除了劳动合同期满终止不续签、工伤员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工伤员工存在严重违纪的情形、用人单位破产等情形外,用人单位不能随便因工伤员工医疗期满不上班就解除劳动合同。 另外,若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也就是说,如果员工确实是因为工伤后续治疗需要而无法上班,有合理的理由和相应的医疗证明,那么不属于无故不上班,不应认定为严重违纪。 总之,不能一概而论地说工伤医疗期结束后不回来上班就一定算严重违纪,要综合考虑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规定、工伤员工的伤残等级以及是否有合理原因等多方面因素。 相关概念: 工伤医疗期:是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期限。 停工留薪期: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这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等经确认可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