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工伤赔付后截留赔付金是否合法?
我之前受了工伤,公司帮忙办理了赔付。但赔付下来后,公司却截留了一部分赔付金。我不明白公司这么做合不合法,我自己辛苦受工伤获得的赔付金,公司有什么权力截留呢?我想知道从法律角度看,公司这种行为到底行不行。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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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角度来看,办理工伤赔付后截留赔付金的行为通常是不合法的。
工伤赔付是给予工伤职工用于补偿其因工伤所遭受的身体伤害、经济损失等的款项。工伤赔偿包括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和用人单位支付的部分。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项目,如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等,是直接支付给工伤职工本人的,用人单位没有权利截留。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该条例明确了各项工伤待遇的支付主体和支付标准,目的就是保障工伤职工能够获得应有的赔偿,以恢复身体健康和弥补经济损失。如果用人单位截留了本应支付给工伤职工的工伤保险基金赔付金,就侵犯了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
对于用人单位应支付的部分,如停工留薪期工资等,用人单位也必须按照规定及时、足额支付给工伤职工,不得随意截留。如果用人单位存在截留赔付金的情况,工伤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要求其返还截留的款项。若协商不成,工伤职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劳动监察部门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也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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