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监察大队只是负责调解吗?
我和公司发生了劳动纠纷,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后,他们说先调解。我就想知道,劳动监察大队的职能就只是调解吗?还有没有其他权力和作用呢?我希望了解清楚,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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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监察大队并非仅仅负责调解。劳动监察,简单来说,就是政府专门的部门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劳动监察大队有一系列法定职责。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一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下列事项实施劳动保障监察:(一)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三)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四)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五)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六)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七)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八)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规定的情况;(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察事项。 当劳动监察大队在工作中发现用人单位存在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时,他们有权采取多种措施。比如,对于一些轻微的违法行为,可能会先责令用人单位改正,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纠正错误做法。如果用人单位拒不改正,劳动监察大队可以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像罚款等。对于情节严重的,还可能会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调解只是劳动监察大队处理劳动纠纷的一种方式,但不是唯一方式。它更重要的职能是监督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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