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关系是否属于商事仲裁范畴?
我和一家公司建立了劳务关系,现在和公司在报酬方面有了纠纷。我不太清楚这种劳务关系的纠纷能不能通过商事仲裁来解决,想知道劳务关系到底是不是商事仲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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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关系并不属于商事仲裁范畴。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劳务关系和商事仲裁的概念。劳务关系是指提供劳务的一方为需要的一方以劳动形式提供劳动活动,而需要方支付约定的报酬的社会关系。简单来说,就是一方出力干活,另一方给钱。 而商事仲裁是指仲裁机构对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进行居中裁断。它主要适用于商业活动中,比如企业之间的合同争议等。 从法律规定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相关规定,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但劳动争议和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业承包合同纠纷的仲裁,另行规定。劳务关系虽然也是基于合同产生的,但它与一般的商事合同有所不同,劳务关系更侧重于劳动的提供和报酬的支付,其主体通常一方是个人,另一方是单位。 对于劳务关系中产生的纠纷,一般可以通过协商、调解、民事诉讼等方式解决。如果双方在劳务合同中约定了仲裁条款,并且该仲裁条款符合法律规定,那么可以按照约定申请仲裁,但这种仲裁通常也不是商事仲裁,而是根据具体约定的仲裁规则进行处理。所以,劳务关系通常不属于商事仲裁的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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