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工资是按照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吗?
我现在怀孕了,马上就要休产假了,但是不太清楚产假期间的工资是怎么算的。我听别人说产假工资是按最低工资发的,我觉得这样不太合理,所以想问问法律上到底是怎么规定的,产假工资到底是不是按最低工资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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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工资的发放标准并非一定是最低工资,这需要根据不同的情形来确定。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产假工资的相关概念。产假工资实际上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在用人单位已经为女职工缴纳生育保险费的情况下,女职工享受的生育津贴;另一种是用人单位未缴纳生育保险费,此时由用人单位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支付工资。 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这里所说的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通常是指整个单位所有职工的月平均工资水平,而不是最低工资。 对于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情况,用人单位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支付工资。产假前工资,就是女职工在休产假之前正常工作时所获得的工资收入。 而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它是一个保障劳动者基本生活的底线标准,并不是产假工资的发放依据。 所以,一般情况下,产假工资不是按照最低工资标准发放的。如果女职工发现自己产假期间的工资发放不符合法律规定,可以与用人单位进行沟通协商,若协商不成,还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等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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