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底工资不够扣钱是否合理?
我工作拿保底工资,结果因为一些原因单位要扣钱,可保底工资都不够扣。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合不合理,想知道从法律角度来看,单位这样做对不对,我该怎么维护自己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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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层面来讲,保底工资不够扣钱通常是不合理的。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保底工资的概念。保底工资就是用人单位承诺支付给劳动者的最低报酬金额,无论劳动者的业绩如何、工作成果怎样,工资都不能低于这个数额。它的存在是为了保障劳动者最基本的生活需求,维持劳动者及其家庭成员的正常生活开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八条明确规定,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这里的最低工资标准和我们所说的保底工资类似,都是对劳动者权益的一种保护。如果单位随意扣除工资,导致劳动者实际到手的工资低于保底工资或者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这就违反了法律规定。 同时,《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这意味着,即便劳动者给单位造成了损失需要赔偿,单位扣钱也不能毫无限制。 如果遇到保底工资不够扣钱的情况,劳动者可以先和单位进行友好协商,要求单位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工资。要是协商不成,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劳动监察部门对单位进行调查和处理。劳动者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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