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后还贷部分是夫妻共有吗
我最近在考虑买房,但是还没结婚。我在想如果婚后一起还房贷,这还贷部分是不是就属于夫妻共有的财产啊?我不太清楚这方面的规定,就想了解下在法律上到底是怎么认定的,要是以后有什么变故,这财产咋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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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后还贷部分一般属于夫妻共有,但存在特殊情况。 首先,来解释一下夫妻共同财产这个概念。简单说,就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得到的财产,一般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都有平等处理这些财产的权利 。 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婚后的还贷资金,如果是来源于夫妻双方的收入,比如工资等,那么还贷部分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还有一种常见情况,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用自己的个人财产付了首付款,然后婚后夫妻共同还贷,即便房子登记在首付款支付方名下,共同还贷部分依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是离婚时对房产归属协商不成,法院判决房产归登记方,那么共同还贷以及婚后房产增值部分,登记方要对另一方给予相应补偿,这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七十八条中有明确规定。 不过,如果有证据能证明婚后还贷的钱是一方用自己的个人财产,比如一方用自己婚前的存款,而且夫妻双方对财产有明确约定该还贷部分不属于夫妻共有的,那么就不认定为夫妻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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