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安置房去公证处公证是否有效?


在探讨买安置房去公证处公证是否有效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安置房和公证的基本概念。安置房是政府为了进行城市建设、土地开发等原因,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而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从法律层面来看,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条规定,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第三十六条规定,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对于买安置房去公证处公证的效力,需要分情况来看。如果该安置房具备合法的产权证书,并且交易行为本身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那么去公证处进行公证是有效的。公证可以证明买卖双方签订合同这一行为是真实的,合同内容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并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在这种情况下,公证书具有较高的证据效力,一旦日后双方发生纠纷,公证书可以作为认定事实的重要依据。 然而,如果安置房本身存在产权不清晰、未取得合法产权证书等问题,即使进行了公证,也不能改变房屋产权的性质和交易的合法性。例如,有些安置房可能是在集体土地上建设的,并且没有经过合法的审批手续,这类房屋的交易可能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所以,即便对这类安置房的买卖进行了公证,该公证也无法使交易行为变得合法有效。 综上所述,买安置房去公证处公证是否有效,关键在于安置房本身是否具备合法的产权以及交易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在购买安置房时,建议购房者仔细审查房屋的产权情况,并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以确保自身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