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买没有安置的房做公证是否可行?

我打算买一套还没安置的房子,听说可以做公证来保障权益。但我不太确定这种没安置的房子做公证是否受法律认可,会不会存在什么风险。我想知道做公证到底有没有用,法律上支不支持这种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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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买没有安置的房做公证是否可行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从几个方面来分析。首先,没有安置的房子通常指的是还未完成安置流程,产权等方面存在不确定因素的房屋。从法律角度来说,房屋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与房产有关的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条规定,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然而,对于没有安置的房子,其产权状态往往不稳定。比如,可能存在房屋权属争议、不符合安置条件等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没有安置的房子可能尚未取得合法的权属证书,在这种情况下进行买卖并做公证,虽然公证机构可能会对买卖协议等进行形式上的公证,但无法改变房屋产权不确定的本质。也就是说,即便做了公证,也不能确保买房人能顺利取得房屋的合法产权。 如果在房屋未安置期间,出现诸如原房主反悔、房屋被重新规划等情况,买房人的权益可能难以得到有效保障。因为公证只能证明买卖行为的存在和协议的签订,但不能解决房屋产权的实质问题。所以,从法律风险的角度来看,购买没有安置的房做公证存在较大不确定性,不建议轻易进行此类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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