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中什么情况下可不支付工资?
我和公司发生了劳动争议,现在公司说有些情况可以不支付我工资。我不太清楚具体是哪些情况,想了解下在劳动争议里,依据法律规定,公司在什么情形下可以不支付工资呢?
展开


在劳动争议中,存在一些特定情形用人单位可不支付工资。首先来了解一下工资的概念,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也就是说,如果因为劳动者自身过错给单位带来经济损失,单位可以扣除部分工资用于赔偿损失,当扣除后无剩余工资支付时,就出现可不支付工资的情况。 此外,根据《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4条规定,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用人单位应支付工资。那么反之,如果劳动者没有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比如旷工。旷工是指员工未经批准擅自缺勤的行为,在旷工期间,由于劳动者未付出劳动,用人单位可不支付旷工期间的工资。 不过,用人单位以这些理由不支付工资时,也必须严格遵循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条件。并且,如果用人单位存在故意克扣或拖欠工资的情况,劳动者有权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比如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等。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