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家拆迁属于夫妻财产吗
最近涉及老家拆迁,我想弄清楚这拆迁所得到底算不算夫妻财产。我和配偶结婚几年了,老家房子情况有点复杂,不知道这拆迁后的财产在法律上怎么认定,是我俩共同的,还是只属于某一方,希望能详细了解下相关判定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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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家拆迁所得是否属于夫妻财产,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首先,如果拆迁的房屋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所有的,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 ,归夫妻共同所有。像婚后夫妻共同出资购买或建造的房屋,拆迁后所得的补偿款、安置房屋等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对其有平等的处理权。 其次,要是拆迁的房屋是婚前一方所有,婚后只是进行了拆迁补偿,一般来说拆迁所得财产属于该方个人财产。不过,若婚后对房屋进行了扩建、装修等增加价值的行为,增加的价值部分可能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比如婚前一方的房子,婚后夫妻共同出资扩建,那扩建部分对应的拆迁补偿就可能是夫妻共同财产。 最后,如果拆迁协议中明确规定了某些财产归特定一方所有,那就按照协议约定来确定财产归属。在实践中,要结合当地的拆迁政策、拆迁协议等具体文件以及相关证据来综合判定拆迁所得财产的性质。总之,老家拆迁是否为夫妻财产,需综合房屋权属、拆迁时间、拆迁协议等多种因素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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