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二卖工商有权查处吗?
我朋友最近遇到了房产纠纷,一套房子居然被卖家卖给了两个人。他想知道这种一房二卖的情况,工商部门到底有没有权力去查处呢?具体会怎么处理这种事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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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二卖行为,工商部门是有权查处的。 首先,“一房二卖”指的是房屋的出卖人将同一套房屋先后卖给两个不同的买受人的行为。这种行为严重损害了购房者的合法权益,破坏了房地产市场的正常交易秩序。 其次,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在未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前,将作为合同标的物的商品房再行销售给他人的,相关的县级以上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有权进行处理,具体措施包括处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处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如果这种一房二卖的行为构成犯罪的,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另外,对于可撤销合同的当事人以及无效合同的当事人来说,他们有权自知晓之日起一年内向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撤销合同。同时,他们还可以要求卖方退还已支付的购房款及利息,并赔偿相应损失,赔偿金额最高为已支付购房款的两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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