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费是否属于工资薪金?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经常需要加班,公司发工资的时候把加班费单独列出来。我不太清楚加班费到底算不算工资薪金,这关系到我一些福利和权益,比如社保缴纳基数等,所以想了解一下加班费到底属不属于工资薪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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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费是属于工资薪金的。我们先来理解一下工资薪金的概念,简单来说,工资薪金就是用人单位按照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它涵盖了很多方面,不只是我们通常理解的基本工资。 根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四条,工资总额由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这六个部分组成。这里面明确提到了加班加点工资,也就是我们所说的加班费。这就从法律规定层面确定了加班费是工资总额的一部分,而工资总额其实就是工资薪金的范畴。 从实际意义来讲,加班费是劳动者在正常工作时间之外,额外付出劳动所获得的报酬。既然是因为劳动而获得的报酬,那它自然就属于工资薪金的一部分。而且在计算很多与工资相关的待遇时,比如经济补偿、社保缴纳基数等,加班费都是要算进去的。所以,无论是从法律规定还是实际意义上,加班费都属于工资薪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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