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个人摔倒算工伤吗,赔偿多少?

我在工作的时候不小心自己摔倒了,身上多处擦伤,还伤到了骨头。我想知道这种个人摔倒的情况能不能算工伤啊?如果算工伤的话,又能获得多少赔偿呢?实在是不太懂这方面的法律,希望有人能解答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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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首先,我们来看看个人摔倒是否能认定为工伤。工伤,简单来说,就是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因为工作原因受到的伤害。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所以,如果个人摔倒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并且是因为工作原因导致的,比如在工作时为了完成工作任务而摔倒,那就很可能被认定为工伤。又或者是在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时摔倒,也符合工伤认定条件。但要是在工作时间内,自己因为非工作原因,比如自己不小心玩耍而摔倒,那一般就不能认定为工伤。 接下来说说赔偿的问题。如果被认定为工伤,赔偿的金额会根据工伤的具体情况来确定。一般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伤残津贴等。医疗费就是治疗工伤所花费的费用,按照实际支出进行赔偿。停工留薪期工资是指在治疗工伤期间,用人单位需要按照原工资福利待遇支付给劳动者。 如果造成了伤残,还需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的伤残等级来确定赔偿金额。比如,被鉴定为一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等。而且,不同等级的伤残,每月还会有相应的伤残津贴。所以,个人摔倒赔偿的具体数额,要根据实际情况,经过法定的程序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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