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私人之间借钱拿房产证是否有用?

我最近和朋友借钱,朋友让我把房产证给他才肯借。我有点犹豫,不知道把房产证给他有没有用,能不能保障他的债权。如果我到期还不上钱,他拿着我的房产证能做什么?这种方式在法律上受保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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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私人之间借钱时,单纯拿房产证本身通常用处不大。首先我们来理解几个关键法律概念。抵押权,它是一种担保物权,通俗来讲,就是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就抵押财产优先受偿。比如张三向李四借钱,用自己的房子做抵押,要是张三到期不还钱,李四就可以通过一定法律程序处置房子来拿回借款。 而仅仅持有房产证,并不能设立抵押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二条规定,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这里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指的就是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也就是说,私人之间借钱,只有到相关部门办理了房产抵押登记手续,债权人才真正获得了对该房产的抵押权。 如果只是把房产证交给债权人,没有办理抵押登记,在法律上抵押权并未设立。当债务人不还钱时,债权人不能直接凭借房产证处置房产来实现债权。而且,房产证是可以挂失补办的,所以单纯持有房产证并不能有效保障债权人的利益。因此,为了保障债权的实现,建议在借钱时办理合法有效的抵押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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