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赠与合同需要亲手书写吗?
我打算把自己名下的一套房产赠与亲戚,听说要写房产赠与合同。我不太清楚这个合同是不是必须得我亲手写,还是打印出来签字也行呢?不太懂这方面的规定,想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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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房产赠与合同并非一定要亲手书写。房产赠与合同是赠与人把自己的房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从合同形式上来说,它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的,但涉及房产赠与,通常采用书面形式,以保障双方权益,避免后续纠纷。 法律并没有强制要求房产赠与合同必须由赠与人亲手书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也就是说,房产赠与合同无论是手写、打印,还是以电子数据形式呈现,只要符合书面形式的要求,都是被认可的。 手写的赠与合同具有较强的证明力,因为手写内容能体现当事人的真实笔迹,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避免他人伪造。而打印的合同,只要有双方当事人的签字或盖章,同样具有法律效力。不过,为确保合同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建议在签订房产赠与合同后,及时办理公证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的规定。同时,完成公证后,要尽快办理房产过户登记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规定,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这样能保障受赠人合法取得房产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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