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转制企业后是否征收房产税?
我所在的事业单位转制成企业了,现在想了解下,转制之后在房产税方面,和之前会有不同吗,是会征收房产税吗,不太清楚这方面的政策,希望得到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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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房产税。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对于事业单位转制企业后是否征收房产税,需要依据相关政策来判断。根据《关于继续实施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若干税收政策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在符合一定条件下,事业单位转制企业是有税收优惠的。 如果是符合条件的文化类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自转制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对其自用房产免征房产税。2018年12月31日之前已完成转制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可继续免征五年房产税。 不过,如果不是文化类事业单位,或者不符合相关优惠政策的条件,那么转制为企业后就需要按照一般企业的规定缴纳房产税。一般来说,自用房产按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 - 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税率方面,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 所以,事业单位转制企业后是否征收房产税,关键要看是否符合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以及转制单位的具体性质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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