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迁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且合法?
我家遇到动迁,和动迁方签了协议,但我心里有点没底,不知道这动迁协议是不是真的有法律效力,合不合法。万一签了个无效的协议,那不是白白吃亏了吗?所以想问问,一般情况下动迁协议到底有没有法律效力,符不符合法律规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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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迁协议通常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但要判断其是否合法有效,需要从多个方面来考量。 动迁协议本质上是一种合同,是动迁方与被动迁人之间就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等事项达成的约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动迁协议一般以书面形式订立,只要双方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那么该协议就依法成立并生效。 从主体方面来看,动迁方必须是具有相应动迁资格的主体,被动迁人应当是被拆迁房屋的合法所有权人或者合法使用人。如果主体不符合要求,可能会导致协议效力存在问题。例如,动迁方没有取得合法的拆迁许可,那么签订的动迁协议可能就不具有法律效力。 意思表示真实要求双方在签订协议时是自愿的,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如果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那么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该合同无效;如果没有损害国家利益,受欺诈、胁迫的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另外,动迁协议的内容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比如,补偿标准要符合相关的拆迁补偿政策,不能低于法定的最低补偿标准。如果协议内容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那么该部分内容无效。 综上所述,动迁协议在满足主体适格、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等条件下是具有法律效力且合法的。但如果存在上述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那么协议的效力就可能会受到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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