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的拆迁协议是否有效?
我家这边正在进行拆迁,我和拆迁方签订了拆迁协议,但我又有点担心这个协议的有效性。不知道什么样的拆迁协议是有效的,什么样是无效的。我想了解一下签订的拆迁协议到底有没有效,需要从哪些方面去判断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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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断签订的拆迁协议是否有效,需要从多个方面来考量。首先,我们要明白拆迁协议本质上是一种合同,它是拆迁方和被拆迁人就拆迁补偿、安置等相关事宜达成的约定。 从签订主体方面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在拆迁协议中,签订协议的双方都需要有相应的主体资格。拆迁方一般是具有拆迁资格的单位,被拆迁人则是房屋的所有权人或合法使用人。如果签订协议的一方不具备相应的主体资格,比如被拆迁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且没有法定代理人的合法授权,那么这份协议可能就是无效的。 从意思表示方面来说,协议必须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达。如果存在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比如拆迁方故意隐瞒重要信息或者以暴力威胁等手段迫使被拆迁人签订协议,这样的协议在法律上是可以被撤销的。 此外,协议的内容也必须合法。拆迁协议的内容要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例如,协议中约定的拆迁补偿标准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那么这样的条款就是无效的。 综上所述,判断拆迁协议是否有效,要综合考虑签订主体、意思表示和协议内容等多方面因素。如果对协议的有效性存在疑问,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向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请求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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