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是否属于消费者权利?
最近在研究一些法律问题,我对租赁合同和消费者权利这块有点迷糊。我想知道租赁合同到底能不能完全算在消费者权利范畴里呢?我是想搞清楚这两者之间准确的关系,以后要是遇到相关事情心里有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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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并不完全等同于消费者权利范畴。 首先,什么是消费者权利呢?简单来说,消费者权利是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时依法享有的权利,目的是保护消费者在消费活动中的合法权益。比如我们去商场买东西、去餐厅吃饭等这类日常消费行为中,消费者所享有的安全权、知情权等权利。 而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 )。这主要是一种民事合同关系,属于民事案件中的租赁契约纠纷领域。 在大多数情况下,单纯的租赁合同关系不属于消费者权益保护范畴。不过在一些特殊场景下,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可能会涉及到租赁活动。比如在房屋租赁中,如果房东存在欺诈、提供的房屋严重不符合约定等损害承租人作为消费者权益的情况,此时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可能会作为一种补充保护手段适用,保障承租人作为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如果在租赁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纠纷,当事人可以优先与对方进行和解;若无法达成共识,可寻求司法体系的公正仲裁或向法院起诉 ,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九条规定,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 相关概念: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与承租人就租赁物的使用、收益以及租金支付等事宜达成的协议。 消费者权利:是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依法享有的各项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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