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备案登记是由房东去办理吗?
我租了套房子,听说要做租房备案登记,但不清楚该谁去办。我和房东都比较忙,都不想跑这一趟。想问下从法律上来说,租房备案登记是房东去办吗,还是有其他规定?
展开


租房备案登记并非一定由房东去办理。下面给您详细解释一下相关规定和情况。 首先,从定义上来说,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是指当事人签订、变更、终止房屋租赁合同的,应当向房屋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这一制度的目的在于加强对房屋租赁市场的管理,保障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 根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房屋租赁当事人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办理租赁登记备案。这里的“房屋租赁当事人”既包括房东(出租人),也包括租客(承租人)。也就是说,从法律规定来讲,房东和租客都有办理租房备案登记的义务,并非限定只能由房东去办理。 在实际操作中,双方可以协商确定由哪一方去办理备案登记手续。通常很多情况下房东可能会更熟悉当地的房产管理流程和部门,所以不少时候是房东去办理。但如果租客更方便,或者双方协商一致由租客办理,也是完全可行的。另外,如果某一方确实无法亲自办理,也可以按照规定书面委托他人来完成这项工作。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