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降薪不同意调解是否有用?
公司给我降薪,我很不满就去举报了。现在相关部门说要调解,但我不想调解,就想直接解决降薪的问题。我想知道我不同意调解,坚持举报的话有没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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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劳动法律关系中,降薪属于对劳动合同内容的重大变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也就是说,用人单位若要降薪,必须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协议。 当劳动者遇到用人单位擅自降薪的情况,有权通过举报等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如果劳动者不同意调解,坚持举报是有用的。劳动监察部门是负责监督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情况的政府部门。当劳动者向其举报用人单位降薪等违法行为时,劳动监察部门会依法展开调查。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调查,应当自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情况复杂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个工作日。 若经调查发现用人单位确实存在违法降薪行为,劳动监察部门会责令用人单位改正,要求其按照原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工资差额。如果用人单位拒不改正,劳动监察部门还可依法对其作出行政处罚。此外,劳动者也可以通过劳动仲裁、诉讼等法律途径进一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不同意调解而坚持举报,是劳动者依法维权的合理选择,能够促使劳动监察部门发挥其监管职责,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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