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建房买卖是否受法律认可?
我有一套自建房,最近有人想买,可我不太清楚自建房买卖在法律上是否被认可。要是不合法,后续可能会有很多麻烦。所以想问问,自建房买卖到底有没有法律效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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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建房买卖是否受法律认可,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咱们得明白自建房一般指的是农村村民自己建造的房屋。在农村,土地通常是集体所有的,村民只有宅基地的使用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而且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是基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身份取得的,具有福利性质和社会保障功能。 如果是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之间的自建房买卖,在符合相关规定的情况下,一般是受法律认可的。比如买卖双方都具有该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资格,且买方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经过了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同意等。因为同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宅基地有相同的权益,这种交易并没有改变宅基地的集体所有性质和使用主体范围。 然而,如果是将自建房卖给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比如城市居民或者其他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这种买卖通常是不受法律认可的。因为这违反了农村宅基地的相关规定,改变了宅基地的使用主体范围,损害了本集体经济组织其他成员的利益。一旦发生纠纷,法院可能会认定该买卖合同无效。 另外,如果自建房没有合法的审批手续,属于违法建筑,那么无论卖给谁,这种买卖都是不合法的,不受法律保护。所以,在进行自建房买卖时,一定要了解清楚相关法律规定,确保交易的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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