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同市跨区域搬迁有补偿吗?


公司不同市跨区域搬迁,员工是否能获得补偿需要结合具体情况来看。 从法律角度来讲,劳动合同是员工与公司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工作地点属于劳动合同的重要内容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公司进行不同市的跨区域搬迁时,实际上是对劳动合同中工作地点这一重要条款进行变更。 如果公司搬迁后,员工愿意跟随公司到新的工作地点工作,那么双方可以协商变更劳动合同的工作地点条款,这种情况下通常不存在补偿问题。 然而,如果员工因为公司跨市搬迁,认为新的工作地点给自身带来了极大的不便,例如通勤距离大幅增加、生活成本提高等客观原因,导致无法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并且员工不愿意到新的工作地点工作,这种情况可以视为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的标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所以,公司不同市跨区域搬迁,员工是有可能获得补偿的,关键在于劳动合同是否因搬迁无法继续履行以及双方是否能就变更合同达成一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