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公司换地方员工不想去是否有离职补偿金?

我们公司要搬到另一个城市,我家在这边,实在不想跟着去。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如果我选择离职,能不能拿到离职补偿金呢?不太懂这方面的法律,希望有人能给我解答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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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职补偿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公司更换办公地点而员工不想前往并选择离职的情况下,是否能获得离职补偿金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要了解一个重要的法律概念——劳动合同的变更。劳动合同的变更是指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某些原因,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对原劳动合同的部分内容进行修改或补充。公司更换办公地点,这其实就可能涉及到劳动合同中工作地点这一重要条款的变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如果公司变更工作地点,应当与员工进行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同时采用书面形式对劳动合同进行变更。 若公司未经与员工协商一致,擅自变更工作地点,导致员工无法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而选择离职,那么这种情况就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形,即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此时,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然而,如果公司与员工就工作地点的变更协商一致,并且员工同意前往新的工作地点,但之后又反悔选择离职,这种情况下通常是没有离职补偿金的。因为双方已经就变更事宜达成了一致,员工后续的离职属于主动放弃已协商好的安排。 所以,当公司换地方员工不想去时,关键在于公司是否与员工就工作地点变更进行了协商以及协商的结果如何。员工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判断自己是否符合获得离职补偿金的条件。如果与公司在这方面产生争议,员工可以通过与公司进一步沟通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还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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