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公司搬迁被迫离职是否能获得补偿?
我们公司要搬到另一个城市,距离我家特别远,我没办法跟着过去,只能被迫离职。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我能不能从公司拿到补偿呢?我在这公司干了挺长时间,要是没补偿感觉挺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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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司搬迁导致员工被迫离职的情况下,员工有可能获得补偿。这主要涉及到劳动合同的变更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公司进行搬迁时,如果工作地点的变更对员工的工作和生活产生了重大影响,这就属于劳动合同内容的重大变更。如果公司没有与员工协商一致,员工是有权拒绝这种变更的。 另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项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里所说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就可能包含公司搬迁这种情况。 同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三项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所以,如果公司搬迁属于上述情况,导致员工被迫离职,员工是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的。但在实际操作中,员工需要保留好相关证据,比如劳动合同、公司搬迁的通知、与公司沟通的记录等,以便在需要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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