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因公司要搬家或更换办公地点辞职会有经济补偿吗

公司突然说要搬到离现在办公地点挺远的地方,通勤时间大幅增加,感觉对生活和工作影响都挺大的。我有点想辞职,就想知道这种因为公司搬家或换办公地点而辞职的情况,能不能拿到经济补偿啊,想具体了解下这方面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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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因为公司要搬家或更换办公地点而辞职,是否有经济补偿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要明白一个法律概念,叫“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简单说就是当初签合同的时候没想到会出现这样大的变动,影响到劳动合同继续正常履行。公司搬家或换办公地点就可能属于这种情况。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意味着如果公司办公地点变动很大,严重影响你的上下班通勤、生活等,导致劳动合同难以继续履行,并且和公司协商变更工作地点等合同内容又没谈拢,这种情况下公司主动解除合同是要给你经济补偿的。 还有,如果是劳动者主动辞职,就要看公司有没有采取措施保障员工继续工作。要是公司提供了班车、交通补贴等措施来保障员工上班,员工主动辞职通常是没有补偿的;但要是公司什么措施都没采取,员工因为工作条件发生重大转变而辞职,是可以和公司协商经济补偿的,协商不成解除劳动关系,公司也应给予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的标准一般是按员工在公司的工作年限和工资水平来确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相关概念: 无过失性辞退:就是员工本身没有犯错,但是由于一些客观原因,比如这里提到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导致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要满足一定条件并给予补偿。 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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