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因公司搬迁员工不想去新的公司,是否有补偿?

我们公司要搬迁到新的地址,距离现在的地方挺远的,我不想去新公司上班。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公司会不会给我一些补偿呢?我在公司也工作挺长时间了,就怕到时候没补偿白白损失一笔钱。
展开 view-more
  • #公司搬迁补偿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公司搬迁员工不想去新公司的情况下,是否有补偿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首先,我们要理解劳动合同变更这个概念。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确定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当公司搬迁,工作地点发生变化时,实际上就涉及到劳动合同内容的变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如果公司搬迁只是在本市范围内的较小区域变动,新地址对员工的工作和生活影响不大,比如交通通勤时间增加不多等情况,一般认为属于合理的工作地点调整。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员工不愿意前往新的工作地点,可能很难获得经济补偿。因为这种变动没有对劳动合同的履行造成实质性困难,员工应当配合公司的合理安排。 然而,如果公司搬迁到较远的地方,例如跨市甚至跨省,这对员工的生活和工作会产生重大影响,可能导致员工无法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项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按照该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所以,员工能否获得补偿,关键在于公司搬迁是否属于“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情形,以及公司与员工是否就变更劳动合同进行了协商且未达成一致。如果符合上述条件,员工就有权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