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具离职证明后是否就和公司没有关系了?
我刚从公司离职,公司给我开了离职证明。但我担心之后会不会还有和公司有关的事,比如工资没结清或者有其他纠纷。我想知道开了离职证明是不是就和公司彻底没关系了,想了解下这方面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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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开具离职证明并不意味着和公司就完全没有关系了。离职证明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书面证明,主要作用是证明劳动者的工作经历、离职时间等情况。 从法律层面来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这表明即使开具了离职证明,若存在经济补偿未支付、工作交接未完成等情况,双方仍存在一定关联。 另外,关于工资支付,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若离职后发现工资未结清,劳动者依然有权要求公司支付。而且,若涉及到竞业限制协议、保密协议等,即便开具了离职证明,劳动者和公司在协议有效期内仍需遵守相应约定。所以,开具离职证明不代表和公司的所有关系都结束,具体要根据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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