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将安置房转让给子女,该房屋算子女的二套房吗?
我父 母有套安置房,现在打算转让给我。我自己名下已经有一套房了,我就想问问,父母把安置房转给我之后,这套安置房会不会算我的二套房啊?这方面的政策我不太懂,希望有人能给我讲讲。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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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判断父母将安置房转让给子女后,该房屋是否属于子女的二套房,需要先明确“二套房”的概念。二套房通常是指一个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已经有一套住房,再购买或获得的其他住房。
在我国,关于房屋套数的认定,不同地区有不同的政策,主要存在“认房”“认贷”以及“认房又认贷”这几种标准。“认房”就是看购房者或房屋获得者名下实际拥有的住房数量;“认贷”是看购房者或房屋获得者的家庭名下是否有住房贷款记录;“认房又认贷”则是两者都要考虑。
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机构会对房屋产权进行登记,记录产权人的信息以及房屋的相关情况。如果子女名下原本就已经有一套住房登记在其名下,父母将安置房转让给子女并完成产权过户登记后,按照“认房”标准,这套安置房大概率会被认定为子女的二套房。
若采用“认贷”标准,需要看子女家庭名下是否有住房贷款记录。要是子女名下已有一套房且有贷款记录,而安置房转让过程中不需要子女办理新的住房贷款,那在“认贷”方面可能不算二套房;但如果转让过程涉及新的住房贷款,就很可能被认定为二套房。
要是实行“认房又认贷”标准,因为子女名下原本有房,不管安置房转让是否涉及贷款,都极有可能被认定为二套房。总之,具体是否算二套房,要根据当地的房屋套数认定政策以及实际情况来判断。建议你咨询当地 的不动产登记部门或相关房产管理部门,以获取准确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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