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依法支付工资是否属于克扣工资?
我在一家小公司上班,这个月工资发下来比约定的少了不少,公司也没给出合理的解释。我想知道,公司这种不依法支付工资的行为,算不算是克扣工资呢?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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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不依法支付工资是否属于克扣工资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来明确一下克扣工资的概念。克扣工资指的是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扣减劳动者应得工资。这里的应得工资,就是劳动者在提供了正常劳动之后,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应该拿到手的工资。 依据《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第三条,用人单位克扣劳动者工资不包括以下减发工资的情况:(1)国家的法律、法规中有明确规定的;(2)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明确规定的;(3)用人单位依法制定并经职代会批准的厂规、厂纪中有明确规定的;(4)企业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相联系,经济效益下浮时,工资必须下浮的(但支付给劳动者工资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5)因劳动者请事假等相应减发工资等。除了这些法定情形之外,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工资,那么就可能构成克扣工资。 例如,用人单位以效益不好为由,未经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就随意降低工资标准,这就属于不依法支付工资,也可以认定为克扣工资。又或者,用人单位无故拖延支付工资,导致劳动者不能按时足额拿到工资,同样也是不依法支付工资的表现,也可能被认定为克扣工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第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所以,如果遇到用人单位不依法支付工资的情况,劳动者可以先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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